湖南法治報訊(全媒體記者 王薇 通訊員 羅麗芳)10月22日,株洲市蘆淞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政府信息公開及行政復議案件。此次庭審由蘆淞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羅成效擔任審判長,淥口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、局長許穎出庭應訴,行政機關工作人員、株洲市委黨校中青班的學員全程旁聽庭審。這不僅是一次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實踐,更是一次生動的法治教育課。

該案涉及一起政府信息公開及行政復議糾紛。被告淥口區自然資源局于今年3月23日收到原告肖某某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,5月16日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答復,原告不服,向淥口區政府提起行政復議,后向淥口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法院認為,雖然答復內容合法但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復,故對該行政履職程序問題確認違法。及時回應群眾訴求,是建設高效、透明、服務型政府的基本要求。本案為所有行政機關敲響了警鐘——行政機關既要注重決策內容的合法性,也要注重行政程序的合法性。
庭審中,審判長組織各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有序開展法庭調查、法庭辯論、最后陳述等庭審流程。淥口區自然資源局局長“既出庭,又出聲”,到場陳述事實,直面司法監督。這場院長與局長的“法庭相見”,達成了司法與行政的一次高質量、高水平的良性互動。“一把手”層面直接對話,有助于行政機關負責人直觀地理解司法審查的標準和尺度,完善內部工作機制,嚴格規范執法行為,對于從根源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。
法治素養是新時代領導干部的核心素養之一,將庭審作為株洲市委黨校中青班學員的“第二課堂”,全市青年骨干全程旁聽,收獲的是一次沉浸式的法治洗禮。從法庭莊重的氛圍,到審判長對程序的精準把控,直觀地展現了行政訴訟的完整流程,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。本案中行政機關的程序違法是一次風險預警,將促使其在今后的決策和執法中更加注重規范性。
責編:劉惠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